5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短缺药品清单(第一期)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截至5月28日。
根据公示,经汇总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区内较大药品配送企业上报的短缺药品数据并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短缺药品清单(第一期)》,共38个,其中包括去甲肾上腺素、溴吡斯的明、氯解磷定、甲氨蝶呤、碘化油等。
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