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协议采购价的通知》,根据《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4号)和《关于本市开展抗癌专项集中采购的通知》(沪药事〔2018〕48号)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审定,现调整部分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的协议采购价。
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