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6日,上海市医保局等7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共18条措施(以下简称《18条措施》,,旨在促进商保医保共同发展,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
事实上,上海早在2023年7月,就有由7部门发出《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医保发〔2023〕2号),提出完善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加大创新药械医保支付支持等九方面28条措施。
2023年市生物医药产业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将72款新优药械产品纳入《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促进新优药械产品入院应用、进基本医保和商保目录。据上海市医保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本市95%的三级医院已采购《目录》内产品,9款《目录》产品纳入沪惠保特药目录。
《18条措施》在商保方面,有很多看点。
比如,推动医保个账支持团体健康保险发展,用人单位为职工或其近亲属投保的经备案且符合条件的团体健康保险,保费可以由单位与员工共同承担。
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统一投保且单位缴费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探索"保团"模式支持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依托保险行业自发组成共保体,服务风险保障薄弱、需求强烈的领域。
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对带病体保险等创新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创新试点。
此次发布的《18条措施》与2年前的28条措施相比,不管是定位、范围还是目标上都进行了提升。
在定位上,2025年文件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柱,而2023年文件聚焦医保补充。
在措施力度上,新文件突破医保限制(如创新药械不计入自费率),旧文件仅优化考核机制。区块链直赔、医疗数据定价等在新文件中成核心抓手,旧文件仍处探索阶段。新文件允许企业参股保险公司,旧文件仅停留在税优层面......
不过,两份文件还是有很强的政策延续性。
两文件均将"沪惠保"作为重要载体,新文件强化创新药械覆盖。数据共享方面,均依托政务平台(随申办→上海保险码)推进商保理赔效率。在企业税优层面,延续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2025年文件是2023年政策的全面深化版,从单一支付机制拓展为"产业+金融+数据"三位一体支持体系,凸显上海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枢纽的战略转向。
附:两份文件内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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