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药品质量公告(2017年第4期,总第31期)》。
根据《2017年天津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对天津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药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9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予以公告。
本市市场监管各级执法部门已及时对监督抽验发现的上述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查处。
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