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下午,上海药事所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并介绍国家集采相关工作,就第十一批集采明确,将在开标前10天关闭线上填报系统,7月31日后新获批的批文,仍然可以报名参与招标,但不在医疗机构的报量范围。
第十一批国采流程有变
7月15日,《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在万众期待中发布,并同步公布拟纳入本次集采的药品目录(附文末)。
与往期集采流程的显著变化在于:
本次要求,凡持有填报范围内药品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注册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生产企业,须先行完成“品种信息”填报,填报窗口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7月31日16:00。
企业填报环节的大幅提前,令部分审批进度“卡边”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已结束技术审核、正处于文件制作/审核审批阶段的厂家,神经紧绷。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在二十日内作出,且药品监管部门需在决定作出后十日内颁发并送达相关许可证件。
那么,针对即将纳入集采的品种,是否存在制证提速的可能?
为探究此问题,我们回溯分析了第十批集采的数据:统计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填报截止日(2024年12月2日)前一周(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内,获CDE批准、符合第十批集采申报资格且最终中标的新注册分类仿制药品种(详见下表)。
第十批集采基础信息填报截止前一周获批品种统计

分析显示:
共计20个品种(涉及不同厂家)在统计窗口期内完成制证并发布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这些企业成功抢在2024年12月2日填报截止前提交信息,得以参与集采。
其中,18个品种的批件集中发布于2024年12月2日,实际制证时长差异显著,介于2至21个工作日之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4家企业仅耗时两个工作日便完成了从制证到送达的全过程,效率远高于法定时限。
在“中标集采艰难,未中标生存更艰”的大环境下,企业对集采预期趋于理性。对这些在截止线前惊险搭上“末班车”的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份难得的幸运,也是政策窗口期与自身效率共同作用下的机遇。
附: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附:过评数量达到条件未纳入第十一批集采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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